3G服务规范今实施 运营商不得泄露用户信息

作者:飘零落叶   2009-06-01 14:17:20   点击:236   评论:0

         6月1日,工信部4月21日发布的《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规范(试行)》今起正式实施,运营商将根据这规范对用户提供3G业务和服务。
        根据规范,在通信质量方面,3G的语音通话掉线率必须不高于5%,WAP业务访问成功率不低于90%。
       不管是普通语音通话还是可视电话,用户拨号后的延时不高于20秒,网络接通率必须大于85%。

        预付费用户也可享受话费详单 
        在服务质量方面,规范明确指出,电信运营商必须为所有用户提供话费清单,包括预付费用户。2G时代,预付费用户通常没法查到自己的话费详单,3G时代,用户的话费详单至少保留5个月。

        运营商不得泄露用户信息 
        此外,规范明确要求运营商不得泄露用户信息,包括用户的姓名或者名称、有效证件号、住址、位置信息、用户号码、联系方式、交费帐号和通话清单等非通信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 不得未经同意发送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短信
        此外,在业务内容方面,规范明确要求,未经用户同意,运营商不得向用户发送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短信息,不得利用短信息平台,向用户发送含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性内容和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内容。鼓励运营商向用户提供终端短信息过滤软件下载等手段,以便用户在终端上有选择地接收和拒收短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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